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涉外仲裁

合同未到期,外资代表处关闭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合同未到期,外资代表处关闭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06年4月份在一家德国公司在上海的代表处工作到现在,合同是和外服签的派遣合同到明年的4月份到期,现在原来的代表处要关掉,改成别的名字重新开。并会对员工进行裁员,能有赔偿吗?如果能赔的话,是赔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rishu……(上海)
提问时间:2011-09-14 20: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