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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正常工作时间日平均工资基数的争议造成不足额加班费

正常工作时间日平均工资基数的争议造成不足额加班费 无故扣压拖欠加班工资报酬不足额,是企业有意隐瞒正常工作时间曰平均工资基数造成的,受侵害后诉讼到劳动仲裁院,仲裁支持原告取回不足额酬金,但不支持赔偿金,理由是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发整改通知令!如果行政部门不作为原告就无从追责?是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何颖聪(广东)
提问时间:2016-05-11 15: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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