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们应该还要赔偿吗?
我们应该还要赔偿吗? 一日上午,一辆摩托车由于逆行和一辆电动车相撞,事后摩托车主主动问电动车主有无伤势并说明愿意陪同其一起去医院检查。但是电动车主打了一个电话把其前夫叫来,二话不说对摩托车主拳打脚踢了一顿。摩托车主报了案,这事经派出所调解,让摩托车主拿出六百元钱,两方结束。可是,被打者一方因住院花去两千多元,再加上其他费用也有三千多,这笔钱怎么办?派出所说摩托车主一方因为证据不足,当时有目击证人看见其前夫确实打人了,但是不愿意出来作证。所以派出所让摩托车这被打者一方拿六百元钱。请问摩托车主这方该怎么办?自己的住院费索要不回来,打人的人也没道歉,我们反而还要拿钱,而且打人的人还是在三门峡中院工作,害怕打官司摩托车主这方也打不赢。寻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7事件(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1-11-06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