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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们是否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是否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家开木材公司,前些天雇木工张某来我家做木桩,事先商量按每个两角算账,在工作不到三小时的时候,由于张某疏忽大意把手指锯断,并且电刨是别的木工在我家暂放的,当时我们带他去接肢,医药费全部由我们付清,请问律师我们是否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徐鹏杰(内蒙古-乌兰察布)
提问时间:2011-11-02 12: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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