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请问我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我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我自己本是货运公司的法人,我公司名下有二十几部拖头车,我姨丈自己也买了一部拖头在经营,去年年底我姨丈的车出了事故死了两条人命,司机说不知道事故发生直接开车回家了,现在补交警鉴定为逃逸,估计最少得赔偿100万左右,但现在我姨丈除了先前赔偿10万以外确实无能力再做任何赔偿了,而这部车当时为了买保险方便就在我司一同办理了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我公司,请问我司是否应当负责起事故做后续的赔偿?(听说对方目前已经把我司列为共同被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irl89……(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1-07-10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