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这个房屋赠予行为有效吗?
这个房屋赠予行为有效吗? 老家有两间房的产权人是我和大弟的名字,平时由小弟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有天,小弟拿着事先打印关于向小弟赠予两间房的文书,要我和大弟签名并写上身份证号,我和大弟以为反正是旧房了,就照办了.后小弟去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因该赠予行为未经公证,房管部门答复"原产权人必需到场,出示身份证件等",故不予办理变更登记.现该房拆迁,小弟的早先行为显然是想多占回迁房厔.当初我和大弟不明小弟的心机.请问,未经公证和变更产权登记的,这种赠予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吗?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行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铁杆子(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11-04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