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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农村的旧宅基地契约有效吗,如何得到自己的应得财产

这个农村的旧宅基地契约有效吗,如何得到自己的应得财产 契约
甲方:赵某某
乙方:赵的弟弟
  甲乙双方属弟兄关系,经王某(是村主任)调解弟兄二人协商同意,原旧宅基地及房屋归乙方所有。旧宅基地地址北临大街,东临大街,西临志山家,南临郝小二家,甲方永不干涉,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甲方:赵某某
    乙方:赵的弟弟
 鉴证人:王某  王某 秦某

    以上为契约原件。
  事情缘由:我们家是邢台柏乡的一个农村,我爷爷去世后,留下一处旧宅基地和房屋,可我爷爷没写下分单(就是弟兄分家的凭证),我叔叔就想自己独吞了这个宅基地,就去法院告我爸,法院以没有分单为理由不予受理,让其找村里调解。
   2011年10月21日,我叔趁着我家里盖围墙和南屋的时候,让我婶子和他的2个女儿去我们施工那骂人,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我爸去找村主任王某,王某说:除非你把旧宅基地全给了你弟弟,要不我管不了你家的事。当天晚上,我爸为了自己的围墙和房子能正常施工,被逼无奈签下以上的契约。
  我想咨询的是:以上契约是否有效?我家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自己的一半宅基地和房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zho……(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1-11-0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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