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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员工自动离职的问题

关于员工自动离职的问题 按我公司规定,员工要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一个月内有人接手工作后可马上离职,满一个月后仍无人接手的,也可以离职.但不可即辞即走,否则将不给予发当月工资..现公司有一员工,其在没有申请离职,没有办任何离职手续,没有向部门主管申请,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于9月15日突然不再上班.在结算9月份工资时,公司按规定未给他结算.其10月30日到劳动局投诉.投诉公司未给他工钱.劳动局做出的答复是要求公司即可为其结清未发的工资.
请问,这里面是什么问题.公司是否要未其结算.
备注:这里最低工资标准是770元\月.其上了15天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nyin……(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09-10-3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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