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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试用期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扣除当月工资

试用期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扣除当月工资 本人在一家英语培训机构上报,试用期两个月,合同上写试用期教师应该提前30天通知,如果辞职日到离职日不足一个月,教师将被扣除当月工资,还要承担学校用于发布急招聘的广告费等招聘人员费用。本人现在工作了15天。请问合同上这样的规定违反劳动法吗,有效吗?我能不能拿到半个月的工资,需不需要承担学校的招聘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n6601(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1-11-01 10:1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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