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单位故意转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制造员工自动离职的假象,怎么反击????
单位故意转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制造员工自动离职的假象,怎么反击???? 我原来在一家著名企业上班,签定的劳动合同2013年到期.
8月24日,公司方面口头告诉我所在部门撤消,公司也没有其他岗位调配,并同时出具一份自动离职的协议让我签署.
因为协议上写明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公司方面解释说协议是符合国家政策的.我虽然有些异议(对离职的说法和经济补偿金),但没有坚持自己的观点,把协议签了.
同一天,公司采用相同的方法和15位员工签定了离职协议.
但现在仔细考虑,公司的做法显然是故意转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制造自动离职的假象,从而达到逃避支付赔偿金的目的.
公司的做法固然可恶,但现在要依法惩办他们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现在要问的是:
1. 如果部门实际没有取消,只是公司的谎言,那公司方面是否要承担欺诈的责任,从而要承担单方面违法解除合同的过错?
2.公司口头说部门取消,如果真的取消了,但是没有经过公示或工会讨论,又没有能够提供其他工作岗位,这样的事实是否可以说明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先,签定协议实际上是员工被迫辞职,能否请求法院先判定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判定协议无效?
3.我们现在还需要哪些方面的证据需要搜集?
这个案子涉及的金额比较大,以后影响也会很大,希望专家多指教!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hlqm(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10-09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