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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的制度合理吗?
公司这样的制度合理吗? 律师你好;这个是公司的工作手册里面的内容;---公司有权调动,任免或派遣在合同期内的员工的工作,
被调动,任免或派遣的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和不服从安排(调动是指工作岗位,工作任务或工作职责
,业务内容,所属部门的变更。任免是指职务的任命或罢免。派遣使指到公司之外的其他部门任职,工作
或培训),否则,公司将有权依法解除与被调动,任免或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此规章制度有没有与
劳动法矛盾的地方?岗位调动不经过双方协商了吗?此制度是不是独裁制度??一言堂
因为公司不经过与我协商强行把我调动到一个气味大对身体危害较大的车间工作.我不同意.公司方面回答
:“要干就干,不干自己辞职”然后我就去请求劳动局帮助.3天后.被旷工为由通知开除.请问律师我该怎
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ao……(江苏)
提问时间:2011-10-08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