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客人遗留物品丢失有关赔偿问题
客人遗留物品丢失有关赔偿问题 我是在一家宾馆做房务中心工作的,我们宾馆的客人遗留物品通常都是放在我们办公室的在9月11日上午退房的时候一位客人把他的一块玉遗留在房间里后来拿到了房务中心保管当班的同事就做好登记放在我们办公桌的中间一个抽屉里,我们房务中心分三个班,通常客人遗留物品都是早班口头交接给中班中班叫接给夜班,大家都知道这块玉后就不在交接,我当时上的是夜班我中班的这个同事没有吧这块玉交接给我,我也不太清楚我是什么时候发现这块玉的,后来9月21日晚上客人来拿这块玉发现这块玉不见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不见得,后来客人就天天来宾馆,开始说这块玉800块,过了一天又说4000,后来又说6000,由于他天天来,在说我们也找不到那块玉,老总就出面从公司拿了4000给客人,后来给我们开会说公司出2000块,另外的2000块,有我们房务中心的4个人每人400快,2个领班每人200块。李律师我到底该不该出这个钱。急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jin……(湖北)
提问时间:2011-09-27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