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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条例咨询!

计生条例咨询! 我是一个公务员,2006年和前夫离婚,孩子归我。后来我和同是公务员的男友谈了一断时间恋爱,他是离异,也有一个孩子,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分手了。分手后不久我就和我现在的丈夫结了婚,但在结婚前我发现我怀了前男友的孩子,我现在的丈夫不但接受了我也接受了我的孩子,现在孩子也生了,我现在的丈夫是初婚,没有小孩,但是现在单位有人反映我这种情况说孩子是前男友的,违反了计生条例,请问这有相关规定吗?会影响工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着急上火12……(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1-09-2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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