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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条例的咨询

关于条例的咨询 第十三条 农业人口除适用第十二条的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
  
  (二)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其父母的(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非农业户口为什么不适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明天好(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1-05-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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