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刚去应聘时部门主管说要交500元的工作服押金,但是,并没有说不做满一年不可退押金。结果签合同时没有人
刚去应聘时部门主管说要交500元的工作服押金,但是,并没有说不做满一年不可退押金。结果签合同时没有人 刚去应聘时部门主管说要交500元的工作服押金,但是,并没有说不做满一年不可退押金。结果签合同时没有人在旁说明有这条规定,签完合同后方知是有这个规定的,当时领的工作服还是旧的,由于本人自身原因未做满一年就离职了,公司说按合同规定不予退回押金。请问像这种情况合同上的规定受法律保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媛元(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09-20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