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能否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能否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 次性领取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会对工伤的职工会更有利。但职工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能否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呢?但《工伤保险条例》及《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均未对次做出规定,只是规定了可以分月领取伤残津贴。目前对此有明确规定的是1996年《四川省省贯彻原劳动部实施细则》,以及还有可以作为参照使用的《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还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计算一次性结算数额。三个法规,究竟该适用那个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yon……(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1-09-16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