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有一个外国朋友在一家外语培训机构教英语,8月初,他因生病请过一次假(也是事后请的假,当时没和单位说),月底的时候出车祸,当天因为被撞了在医院,没和单位联系请假,第二天才和单位联系,但对方不相信,说已经找了老师顶你的课,你可以一直在家休息(意思是以后都可以不用去了)。一周后他康复,再去单位的时候对方就直接跟他说合同解除了,他可以不用去了。他就问对方要8月份的工资(他们是每月15号发工资),对方说你去找律师。于是他就走了,之后也没再去过单位。
后来和他单位沟通时,对方表示不是不支付他工资,但是因为他一个月就缺课多次,对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要他赔偿损失,而他的工资还不够折抵损失的费用。据对方讲,主要的损失是因为他缺课,需要找老师代课,要支付额外的代课费;另外就是因为他带的那个班的学生因为经常换老师,对单位产生不满导致一些学生要求退课,对方要求他还要支付学生退课的损失。
现在想问单位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如果单位以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作为依据无预告解除合同并要他赔偿损失可行吗?对方要求他赔偿学生退课的损失合理吗?作为劳动者怎样才能维护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iyav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09-17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