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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原单位未按离职通知书上双方约定支付业务提成怎么办?

离职后,原单位未按离职通知书上双方约定支付业务提成怎么办? 我是2014年12月31日离职,和单位12月25日签订的离职通知书。2015年1季度和2季度原单位都按离职通知书上约定支付了业绩提成剩余部分,2014年第三和第四季度业绩为按离职通知书上约定支付提成未发部分,主要原因是主管业务副总不签字,不让财务给我发,理由是我已离开单位,后面的工作由别人做的。当初离职的书面上公司总经理签字和盖有公章,这样约定还算数吗?我怎么要回这部分。胜算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xqq1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6-02-0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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