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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已离职,原单位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已离职,原单位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 原单位是一家民营企业,已经9月底离职,因为是年薪值的工资,所以在离职的时候签了一份工资发放签议,但在12月份的时候收到原单位的电话通知,说是之前经手的一份付款没有发票(1千元3月份付的,11月对方机构原因,原定的付款少付了400多元,不开发票,其间我也协助过后面的同事处理过,但是未果),扣留后面的工资,要求必须收到发票才发工资,但是我已经离职不方便追要发票,请问原单位的要求合理吗?我应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权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angd……(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5-12-22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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