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卖方一房二卖
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对方一房二卖,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这样所得利益较大。在诉讼时,根据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卖方的其它房屋。胜诉后,如果对方不履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
每个律师的办案思路不一样,从而也会导致在诉讼中具体主张不同。我在昌平执业,你可以和我联系。
实际操作和办案思路问题还是直接与律师预约时间面谈为好。
就您提问题简答如下
1、这一问题实质是第三方是否善意取得,能否确认出卖方与第三方的合同无效。如不确认合同无效,则无实际意义。
2、B。差价是损失,不是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约定,具有任意性,损失只能是实际损失。
3、时点应为起诉之时。评估价与市价基本相同。
4、不需要财产保全。
本人认为,需要依据案情,具体确定诉讼方案。
一、一房二卖如果其中一买主已经过户,另一方买主只能要求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果均未过户,由卖方决定和哪方过户;
二、诉讼中如果已经过户的只认定过户时的买卖合同,所谓的阴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三、如果仅交了定金未签订正式合同,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卖方违约的,定金罚则和违约金只能选一,对买方最有利的追究方式可请专业律师计算;
四、对方如有还款能力,依生效判决申请执行即可,如发现对方无偿还能力,可以申请保全被执行人其他财产。
您好
1 具体法院认定哪个合同,要看双方的证据具体来定;
2 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你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你实际损失;
3 以现在的价值评估;
4 在诉讼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卖方的其他财产,如果胜诉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 详情来电咨询。
1、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都应合法有效。
按阴合同,因为阳合同避税,损害国家利益。
2、买方有权要求过户并赔偿或只要求赔偿。
3、委托时点。
4、有权申请财产保全,如要过户,而该房未过户的,可保全该房。
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建议找律师面谈。
你好,建议带相关材料到律师事务所面谈,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1、对合同价格有异议,可以选择做评估,评估房产的现价;
2、要看你们之间有没有签署买卖合同,以及是否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一个;
3、按照接受委托时。
4、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首先问一下,房屋产权是否变更登记在第二次卖房人的名下?如果没有,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已经过户,你只有主张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1、法院应以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认定,房屋的差价也应以此为依据。
2、关于定金问题是必须双倍返还的,这是法律规定,如果只是返还原数额就起不到定金的惩罚作用了。
3、如果需要评估也是按照委托评估时的市场价,所以说,鉴于目前的房市,建议宜早不易晚。4、如果对方还有两套以上房屋,你可以要求查封一套,因为查分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如果他仅有一套房屋,即使查封,执行时也不易变现,因为法律规定必须保留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设施。但是也不要有太大的担心,因为他有固定收入,到执行时可以冻结工资。
不知道我是否讲清楚了?如果还有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我。
你好:
对方涉嫌一房二卖,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建议携带相关资料与我联系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