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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转正后单位以副总不在
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转正后单位以副总不在 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转正后单位以副总不在职阶不够等理由不予发转正后工资(继续发试用期工资),公司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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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广东)
提问时间:2015-12-2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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