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民事
补缴维修基金差额
补缴维修基金差额 我是一小区业主,2010年12月19日交房,开发商代收了物业维修基金,但呼市于2011年1月1日提高了此项收费标准,开发商前日通知要补缴差额,请问这种情况,我们业主是否需要补缴。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dXH968(河北)
提问时间:2011-08-05 13:5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8-05 23:30
不需要补交。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关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1个回复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1个回复
房屋维修基金
2个回复
关于房屋维修基金
1个回复
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0个回复
2011年淄博市电梯房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收取?
0个回复
二手房房屋维修基金
3个回复
厕所漏水而且有条裂纹是否可以用物业维修基金?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