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新建商品住宅、非住宅的首期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代交代收。 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交的开发建设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以办理房产证是的标准缴纳,并非以交付房产时的标准缴纳。 具体情况,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