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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连同亲戚 否认合伙关系 恶意讨要双倍工资

合伙人连同亲戚 否认合伙关系 恶意讨要双倍工资 新注册的  我只有20分...

在08年初,与两合伙人合伙开办厂。大家口头约定,其余两个合伙人,出技术和带来业务,以此为合伙资本,承诺给他们15%股份,享受利润分红。由于口头约定,他们跳出原来企业,就开始筹办了,之间发生了很多费用,催促他们尽快签合作协议,但因为合作的俩人一直为条款,拒绝签名,但是实际上他们也一直在这里工作,时间长达近两年。虽然正式合作协议没有签,但每个月账目还是给她们过目,要他们签名确认。当时由于资金已经投入下去,合伙的俩人表示,协议不签,法人因为你出资,就你当吧。表面上他们为什么处于劣势,还不让他们签也不签呢?因为达成口头协议后,资金投下去后,他们言语间有些威胁得说过,不按他们的办,让几十万自己就堆在那,喊谁也没用。由于无知,就一直这么下去了。。。

后来出资人在受到的要挟越来越严重,不仅他们垄断了所有的销售,技术,生产,并且其中一人在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在有大量库存的情况下,擅自越权采购原料,金额可能要达到2万,出资方面只在事后受到外协单位出示的有他们签的收货单,凭此来拿钱,不仅造成库存积压,而且还要占用额外资金。

09年总的效益不好,处于亏损状态,在09年8月,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实际出资方收到仲裁通知,合伙人连同他们自己找来的亲戚(这些亲戚没有和我们签订任何合同,当时是出技术的人主动要求,技术生产方面全部包给他们自己亲戚一行,由于无知。。。也就这么做了。。。) 突然以我们擅自解除老动合同,所要双倍工资和加班工资,一行5人 共计40万。公司从工时的耗算上,从未有任何迹象表明要求加班。。。单都没有 加班坐冷板凳吗?

劣势:
1. 出资方当初领的是私人厂的执照,有可能要背负无限责任
2. 当时的合作协议,对方没有签字。
3. 虽然说技术生产销售包给对方,工人也是他们的亲戚,但是有工资单证明,公司发给他们工资了。 公司内部所有人员都约定,工资是综合工资,包括保险什么的,其它人都确认,但这一行人咬定没有,坚决要求工资按实发的算,要求双倍实发的钱。
4. 确实没签劳动合同,因为在我们观念中,跟这几个有裙带关系的人,一直是外包关系,工资单上的钱,在财务上作成费用,在盈利后要从合伙人的总收益那里扣回的

优势:
1. 合作协议虽然没签字,但他们有改动的笔记,并且在这个之后,他们一直在公司工作了长达近两年,公司有什么样的魔力,不跟他们有协议的同时,还吸引他们一直为公司卖力。
2. 有证人证明他们与公司是合作关系
i 外协单位:他们一直对外宣称,他们是老板
ii 工人:他们一直对工人宣称,他们是老板,并承诺过搞到钱,回带他们走
iii 以前他们单位员工,证明他们走的时候非常彻底和开心,告诉大家,他们自己做老板了。(未达成大概的协议,如何会离开公司承担如此巨大的失业风险?)

3. 有证据证明,合伙人在公司一些文件上,故意多次使用假名
4. 有证据证明,公司不小心在原材料高价时吃进的大量库存未消耗的情况下,所谓合伙人私自去进货,并且私自签字收货,公司为了规避信用问题,只好付了款,但是实在没有办法以合理的名义将此损耗造进财务报表,至今还挂在那里,想等财务年度到来再找办法。
5  有证据证明,公司没有以任何理由让他们离开,他们自己突然离开,造成了很多质量事故没人处理。

不知道以上情况,企业是不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只有随他们摆布了?
不知道以上,他们多次私自发样品,私自进货,故意不通知现实的法人代表,是不是没有半点责任?(当然这些都是有证据的,涉及金额肯定超过1万)

我承认,一直任他们拖着没有签东西,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无知,但是现在看来,是不是他们有诈骗的嫌疑呢?因为没有任何其它员工提出这个仲裁,只有他们亲戚几个.
并且,我提出这么多证人,或者间接证据(比如他权利大到,没有任何授权,就能去进货,销售,是不是能证明,他对于公司财务上,是有一定权利的)是不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维护我们的半点利益,只能由他们所要所谓的工资呢。。因为确实生产和设计是包给合伙人的,只是钱是我们发,但我们约定年底是要从收益中扣回的。


劳资纠纷是很抓人眼球的,群众乃至社会都会认为老板都是黑心的,但我提的这个事情,确实就是,老板从不拖欠半点工资,还有生活补助,但就是因为太仗义,没有办法弄到书面证据,造成合伙人突然否认合伙关系,在经济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与亲戚一起集体讨要金钱,不知道企业有没有办法以诈骗起诉此两合伙人,或者他们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企业是不是至少能起诉他们私自进货,造成公司库存积压,流动资金占用,要求他们赔偿,甚至以侵犯企业财产的罪名,起诉他们???

望各位律师帮帮忙,实在是亏损还被要求支付巨额赔偿,已经超出个人容忍范围了。
希望各位在为广大劳动人民解决合理讨薪难的问题的同时,也为这种恶意讨薪,甚至带有诈骗性质的事件,给出点意见,

不然法律不就变成是鼓励大家钻空子,鼓励大家恶意欺骗获取利益并且规避法律责任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ander……(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09-08-20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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