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有关劳动关系、保险及双倍工资
有关劳动关系、保险及双倍工资 我在原单位工作两年,单位从来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缴纳各种保险,今年3月离职,5月通过劳动部门申诉要求原单位补交我在单位期间的保险和主张双倍工资,前几天该单位向劳动部门提供一个证明,大意就是说,我与原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之所以在该单位工作是别人介绍去的,在银行对账单上面的工资体现不是工资,而是付给的佣金(中介费),今天该单位的律师在仲裁庭上,主张这个劳动关系是居间劳务合同,而不是事实劳动关系,我晕了!
事实上我是该公司正常招聘进去的,并没有所谓的中间人介绍,一起进公司的人要么离职,没有办法取得联系,要么就是在公司主要领导岗位,不可能为我作证。
我现在手里的证据就是工资卡的对账单,工资条(没有单位公章)
请大家帮忙出主意,我是不是就不需要再打这个官司了,我是不是输定了!
求教大家,不胜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retty……(山东)
提问时间:2009-07-31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