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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者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者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如果劳动者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的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损失该怎么计算,或怎么提前预防劳动者违约解除合同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yangyt(湖北)
提问时间:2011-07-25 14:42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朱君秀律师
2011-07-25 14:53
答:实际损失额,书面提起并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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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7-26 13:00
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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