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可否直接给不愿意终止合同的员工放假。
不知裁减的员工人数是多少,单位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员说明情况,听取其意见后,裁减方案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而且有些员工是不在裁减范围内的,比如孕妇等。其他的符合规定单位可以这样操作。
公司这样做,员工可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