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如果公司变相裁员,我们的合同还未到期,就以放假逼我们自己的走
如果公司变相裁员,我们的合同还未到期,就以放假逼我们自己的走 公司从10月29号至11月30日放我们假,中间又要求我们回公司上一星期班。
我们是拿月薪的,请问工资该如何算?是按工资条的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或是标准工资给我们呢?
因为我们不满意公司的工资算法,所以我们请求劳动局帮忙协调,我们现在有二十多个人,劳动局告诉我们一定要30个人以上才算集体上述,不然就按个人上述来排。请问是这样子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nd-ll(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8-10-3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