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合同及生育补贴事宜
关于劳动合同及生育补贴事宜 您好,我公司女员工产假期间公司只发了基本工资1300,且还要扣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然后社保局转一笔这位女员工的生育待遇到我司,大约有13000左右,而我司却只发了其中的一笔分娩营养补助费(才1500左右)给员工,其余的全当公司的补贴收入入帐,我觉得公司的做法很过分,请问公司这样是否违法的,能不能去社保局告它?
注:我们公司跟员工签的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只写了广州市最低基本工资,而不是员工真正的收入。比如我的工资收入总额为3500,但劳动合同上才写1300,另外有一分只盖了公司人事部印章的协议补充了其余的2200,谓之为绩效工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rxia(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7-15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