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试用期合同及费用问题
关于试用期合同及费用问题 您好!我之前在华谊星艺传媒应聘韩语翻译,通过了面试。然后在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时候提前交了3个月的餐费。合同上规定是说如果觉得工作不合适要辞职,就提前一个星期提交辞职申请,多余的餐费可以退回。但是我听说那边要经常喝酒应酬,就想直接离开,一个助理姐姐说可以把我调到筹备组,这样就不用应酬,但是之前的三个月餐费就要不回来了。然后当场我就签了离职协议,且整个收据和试用期合同都没有拿回来。当时到剧组又交了管理费用2000多,现在我觉得不合适,就没有去筹备组工作,请问之前交的餐费和管理费还能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el9(北京)
提问时间:2015-11-15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