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关于试用期结束因工资低导致合同签订失败的问题】
公司有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情节。因为法律规定,要先签订劳动合同后再试用,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你若在试用期想提出辞职,需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所以3天时间可以给用人单位找人交接你的工作。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按标准支付你的试用期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你的劳动权益,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局反映获取帮助。
这需要看你们试用期签订合同没有,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应当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同时如果签了合同,单独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如果现在合同到期,你有权终止合同,单位不支付工资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但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