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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自2006年以来一直在一家工矿为办公室人员煮饭,至今已满五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前两年每月工资600,后650,现在700,每月厂里还扣除所谓的劳务所得税,现在可以不可以要求养老保险,我与厂里的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动法律关系,那此关系何时成立?有无推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的余地?可不可以要求每月两倍的工资?可以的话,从何时开始要求?如果不想干了,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tM1182(重庆)
提问时间:2011-06-2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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