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 律师,您好!

我前一段时间和某单位签约,工作几天后,提出辞职(E-mail和书面),由于之前一直和该公司的招聘人员接触,所以向招聘(而不是人力资源)提出了辞职。

签约后,一直在外地出差。随后该公司招聘人员转发客户的一封邮件,并短信告知:我可以离开。

但是直到今天该公司不出具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也以各种理由不归还我的合同。

我想请问律师:
1.因为我在试用期,是否提前3天通知该单位人员(招聘人员,不是人力同事)就算与该单位解除合同;
2.如果该公司一直不肯出具相关证明,我能否与其他公司签约?
3.试用期内辞职,单位是否应该出具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le19……(北京)
提问时间:2009-07-25 07:5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