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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五月中旬在中国人寿保险电销四川分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签了但是自己未保留。2014年7月二十-二

我于去年五月中旬在中国人寿保险电销四川分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签了但是自己未保留。2014年7月二十-二 我于去年五月中旬在中国人寿保险电销四川分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签了但是自己未保留。2014年7月二十-二十二号我办理离职手续完毕,公司离职说明上就以工作不是完整月工资在次年发放,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二个月了工资仍没发,工资卡还在,咨询前同事(一管理)说在核算,二十天工资他说查到是四百多元(但是没发给我),这数目我一看就不对,问他要财务电话和明细,就无回复了。我想请问其一中国人寿这种次年发放工资是否合法?其二,如果合法现在它是不是已经构成了拖欠工资,我人在外地,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443193182(重庆)
提问时间:2015-09-25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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