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您好,本人与公司在去年五月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内有写:工作地点:成都(可能有变动)
律师您好,本人与公司在去年五月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内有写:工作地点:成都(可能有变动) 律师您好,本人与公司在去年五月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内有写:工作地点:成都(可能有变动)。和公司如有结构工作需要可以调动员工岗位或工作地点,员工应履行.。这样的约定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工资一栏是空白没有填写的
目前离合同到期还差两个月,部门经理借口说外省分部缺人,需要调我去,我提出已经不去,部门经理就说去其他部门,岗位工作内容一样,但是工资没有原来高,大约比原来少2000左右,我是否去其他部门?部门经理给出的理由是部门人员饱和,员工过多等借口目的就是不要我继续在原来的部门,他们这样做是否违约或者违法,我该怎么对待,如果要仲裁,我该收集什么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3-09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