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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是否应该承担公司的经济损失?

我是否应该承担公司的经济损失? 我是某公司销售人员,近期离职,离职手续完善。因一些原因在职期间跟进的两个客户的销售未能完成,但公司并没有为客户供货,也没有相关的出货发票等手续,只是公司单方面出了份销售合同,客户也没有签署。但是现在公司要求我赔偿损失。还压这我一月工资相要挟。我工资不多1200.
请问:
1、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
2、如果需要我赔付,那金额是多少?
3、如果公司这么做不合法,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vipiee(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9-07-2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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