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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比例罚我的款?

我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比例罚我的款? 我从05年9月~08年2月公司都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交综合保险,08年2月以后才跟我签合同,请问这个公司是否给我补偿?由于我被公司开除了,问大家能不能要补偿金? 
    我被公司开除的原因是:我在仓库里工作,仓库的冷冻库有一个门,是车间人往里面放冷冻食品,下班时我看了门关好了,不知道怎么回事门开了(但我不是最后一个下班的)正因如此,所以导致冷冻食品的外包装箱要换几百个,食品有一部分损失了,公司因此追究我的责任,把我开除了,无论我以前如何努力工作都是没有用的,而且还要罚款,问一下这样处理是不是太严重了?我上了4、5年的工作,有没有补偿金呢?除名公告贴到了门卫窗上,是否侵犯了我的名誉权?

希望请快速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晴晴(上海)
提问时间:2009-07-2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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