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贷款也由出资人子女来付,离婚后算个人财吗?
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又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在实际生活中,要分“首付”和“全额付清”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或婚后帮忙还贷。
孙律师认为,这种情况出资,是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关键要看父母是否明确。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出资是给子女一人,即便房子只有子女一人的名字,也视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若父母明确说明是给子女一人所买,即便房子写有双方名字,也视作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