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该房产应属于你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搜集你父母的出资证明,比如转账记录等,该出资应视为对你的单方赠与。
1、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给予对方相应 补偿。
2、需要你提出你父母出资的凭证。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提供资金的来源!
您好!
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您名下的该套房屋属于您个人财产。
第二,购房后该房屋的增值部分应依法平均分割。
房产应属于你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搜集你父母的出资证明,比如转账记录等,该出资应视为对你的单方赠与。
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对方有权分割,其他属于你个人财产。搜集你父母的出资证明,比如转账记录等,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父母出资,可以要求返还.建议和我电话预约时间面谈.
如果是全部首付款,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适用解释三。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