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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改制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企业2004年并轨退出国有,职工领取国家给的补偿金,2005年开始继续以原企业就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效益都很好。每年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这样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政府要建工业园区,以职工都“买断”为由,强行关闭企业遣散职工,导致150多名职工下岗。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请问当地政府做法是否正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ket……(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1-05-1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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