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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对职工只给一笔钱就不管职工住房了,合理吗

国有企业对职工只给一笔钱就不管职工住房了,合理吗 今年签的国有企业,但是公司规定:未来11年(包括1年见习期)只给职工3万住房补助,其中1万以每月房租的形式发放。现在见习期每月工资是2000元,交100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以前都会自建房以低价卖给职工,现在就不管了,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smfe(四川-广元)
提问时间:2010-11-17 19: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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