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公司结束经营的经济补尝?

关于公司结束经营的经济补尝? 于96年加入本公司,但因发展需要2003年公司搬迁,现2010年公司结束经营,公司只补尝搬迁后2003-2010年的补尝金,请问合理吗?如要追回搬迁前的补尝可以吗?需提供什么有力的证据?原公司的营业执行已搬迁后取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JJ1607(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4-13 14: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