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由于急用档案,劳动合同已经解除,高额的赔偿费能否要回来
由于急用档案,劳动合同已经解除,高额的赔偿费能否要回来 本人于2008年7月15日正式在一家公司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09年5月14日,由于个人家庭问题,提出辞职,公司向我索要5.8万元整,于2009年6月9日我缴纳了这些费用,而且办理了离厂手续,公司这笔钱不走财务部,作为自己的小金库,最后拒绝给我收据,但是由于我着急用档案,最后只能缴纳这笔钱,现在有电话录音,请问:这笔钱我觉得不合理,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485845……(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09-06-18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