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我能得到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与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与经济补偿,由于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单位只需给予你2008年的经济补偿,你可以获得一个月的补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据此,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你经济补偿金。
公司应该支付你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给与经济补偿。
08年以后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目前到期的,你只能得到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