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用人单位这样是合法的么?
用人单位这样是合法的么? 我朋友在一家超市打工,职位是电脑操作员,月前盘点的时候价值500多一条的烟不见了40条,累计差不多20000多块。这东西平常是我朋友跟其他3个打工的管的,但存放点是老板家里,货到超市来来往往的,曾经有一次少了5条20块的烟老板就说是他自己抽了。发生这件事后老板报了警,每个月还扣我朋友他们500块工资,一下辛辛苦苦一个月只能拿到700来块,还不准辞职,说谁辞职就是谁心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dC9236(云南-保山)
提问时间:2011-03-30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