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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跟房东租了一栋楼,准备做饭店,但由于无厨师,不想继续下去,就准备取消房屋租凭合同。签合同的日期是3月11号,租凭时间是从4月1号开始算,房租是2800/月,租期为十年,交了3000元的押金。我想问下,就是我3月24日取消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合同里面有一条对违约的说明,“本合同租期未满前,如一方拟终止合同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并赔偿他方的全部损失。”这里面的全部损失要怎么计算?还有就是要如何取消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Ev4152(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3-30 02: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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