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外来务工人员,13年十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
不可以辞退,还可以要求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建议电话联系本人详细咨询
不可以辞退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以,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负有法律责任,您在孕期、哺乳期,用人单位是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的。
怀孕期间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出仲裁维权.
不可以辞退你。
另外未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可来电联系委托专业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