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企业这种做法合法吗?

企业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是国有企业一名13年工龄的职工,我于2011年2月17日向单位提交了辞职申请并安排好相关工作,单位于2011年2月25日电话通知未获批准,后多次与领导协商无果,我于2011年2月28日-2011年3月11日向直接上级领导请公休假获准,后因找新工作原因于向单位请事假无获批准,3月14日起未到单位上班,3月22日单位发因我自3月1日缺勤而调整工作岗位,降低职务等,估计接着将开除,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s……(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03-23 08: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