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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合法吗

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是一名老师,今年成绩较好在三年级组成绩第一,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并表彰;可是镇里为鼓励老师又给成绩优的老师们进行表彰,可学校又内部制定了一个制度,说“优秀的老师得了县级表彰就不能同时享受镇级表彰了”,可是后来学校仍把我推荐为镇级优秀教师并表彰,但学校要我把奖金上交,作为其它老师的福利,可是2至6名的老师也参加了镇级表彰;这种做法合法吗?违反法律规定吗?是不是侵犯了个人权利?指点迷津,多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金金金(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10-09-09 12: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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