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非常感激各位律师对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在这个周六我跟往常一样来公司上班了,但直属主管还是有找人来交接我周末的工作,我没交接,然后我写了加班申请,主管在上面任何批示都不写,(因为公司在11月12号有贴公告出去说所有记时人员的加班含周末加班必须写加班申请由直属主管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公司不认同加班并不支付加班费。但公告上面没有盖章)周日我就没来,是别人做了我的工作,我要求公司出书面通知我工作有调整,公司也不肯写,请问我要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易世林(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09-11-16 07:41